通知公告

关于新增设备‘等温滴定微量热仪’开发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公示

发布时间: 2026-10-26 12:00:01

 根据《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科创发〔2024〕44 号),经各运维单位(或团队)提交、二级单位审批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,详见附件。

           示期 3 天,自公示之日起算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公共技术平台。公示无异议后,于 2026 年 10月 30 日起实施。

          联系电话: 13861871504 

          邮 箱: L250252@zju.edu.cn 



公共技术平台

2026 年10月 26 日

附件:等温滴定微量热仪收费标准.pdf